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医(蒙医)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现要求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辖区内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师承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时间截至2026年1月1日(不含))。(1)具有中医类别中医、蒙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2)从事中医(蒙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中医(蒙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3.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旗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附件)2份;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电子版1份,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蒙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原件);6.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已在市卫生健康委备案的注明情况,便于复审查阅)。7.自跟师学习时间确定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复印件。8.每位申请人须将资料装一纸质档案袋内,档案袋封皮注明申请人本人姓名。旗县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查验身份证明及其他证书、合同书、公证书原件,由旗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后,原件交回本人。初审合格后,旗县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将申请考核人员提交的全部材料和申请考核人员名单在官方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所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对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在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发放准考证。(二)申请报名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一)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各旗县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要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放宽报名条件,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初步审核工作。(二)考核具体内容、标准及办法以《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和自治区《蒙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指导》《蒙医基础理论》等为范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三)在此通知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个人申请报名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当年不进行补报、补考。(四)本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各旗县区在工作过程中不得向考生摊派工作费用。本次考核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也未授权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和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考核培训。阿鲁科尔沁旗卫健委中蒙医股:0476-7239803克什克腾旗卫健委中蒙医股:0476-523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