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重庆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通告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以下简称“52号令”)、《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等规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开展2026年重庆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核报名

(一)网上报名。2026年4月13日—4月27日。

考生登录重庆卫生人才网(https://www.cqwsrc.cn/),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核,不再延期受理报名。

(二)审核方式。

1. 传统医学师承人员报名: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报考材料,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考生提交到现场的申请表和跟师笔记进行线上和线下审核。

师承出师考核资格审核由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初审(2026年4月14日—4月28日),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复审(2026年5月11日—5月20日),由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复审结果进行公示。

2. 确有专长人员报名: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报考材料,由所属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线上审核。

确有专长考核资格审核由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2026年4月14日—4月30日),审核结果由负责审核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公示。

(三)报名材料

1. 师承出师考核报名资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网上填报后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成PDF上传;

(3)上传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0—200kb大小,JPG格式;

(4)学历或者学力证明原件扫描成PDF上传;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区县卫生健康委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扫描成PDF上传;

(6)经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扫描成PDF上传;

(7)跟师学习笔记原件(抽选1本送市级复审)。

报名材料中(1)、(7)需交原件到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2)-(6)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中,由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

2.确有专长考核报名资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网上填报后打印一式两份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成PDF上传;

(3)上传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0—200kb大小,JPG格式;

(4)申请人长期临床实践地所在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满5年的证明材料(附件3)扫描成PDF上传,同时上传近5年临床实践佐证材料(如:处方、门诊日志、病案,要求有指导老师签名);

(5)2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附件4),扫描成PDF上传。

报名材料中(1)需打印申请表交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2)—(5)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中。

二、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后的考生,于考前7天登录重庆卫生人才网(https://www.cqwsrc.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时间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2026年7月25—26日;

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2026年7月25—26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务组织和命题

(一)师承出师考核。师承出师考核命题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具体考务工作由市卫生人才中心(重庆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确有专长考核。确有专长考核的综合笔试命题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综合笔试考务组织和临床实际本领考核的命题及考务组织均由考生报名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查询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卫生人才网(https://www.cqwsrc.cn/)相关公告。

考核合格者由市卫生健康委发放《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者《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该证书是对传统医学师承、确有专长人员具备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评价和认定,不能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使用,仅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必备材料之一。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考核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照52号令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师承人员连续跟师学习时间和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临床实践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三)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提供的临床实践证明材料中,应包括指导老师签名及其执业所在机构盖章。提供证明材料的指导老师及所在医疗机构应严格审核,并对该证明真实性负责,承担其造成的后果。涉及到多个机构临床实践的须提供所有临床实践机构的证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

(四)指导老师、推荐医师及各医疗机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作为不良行为纳入医务人员记分管理、医师定期考核不良行为记录及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暂停执业活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停业整顿等处罚。

(五)参加考核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52号令有关规定,出具假证明,提供假档案,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照52号令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指导老师、推荐医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作为不良行为纳入医务人员记分管理和医师定期考核不良行为记录,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暂停执业活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

(八)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者《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仅作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必备材料之一,不能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使用。

联系电话:重庆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023—67790438。


附件: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3.临床实践证明

      4.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

      5.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6.确有专长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内容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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